2024年07月09日
关于我校“第三方招标代理服务”项目质疑函的回复
各投标人:
我校项目“第三方招标代理服务项目”在答疑期间收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大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质疑函,经研究回复如下:
质疑1:本项目是否需要报名及投标文件投递问题?
答疑1:本项目不无需要报名。投标文件需在2024年7月10日16:30前送达深圳市福田区百花六路六号深圳实验教育集团西楼711。
质疑2:评分项中“三、综合实力部分”第3项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中(2)招标采购项目数量的计算问题?
答疑2:“三、综合实力部分”第3项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中(2)修改为”提供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委托招标采购项目数量”。
质疑3:评分项中“三、综合实力部分”第1项“投标人资格、认证情况”中的要求“曾获得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资质证书得 5分,曾获得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质证书得3分”?及评分项“三、综合实力部分”第2项“投标人获得的荣誉”中要求“获得的政府或行业协会的与招标代理业务有关的荣誉证书”?
答疑3:投标人获得资格、认证情况及荣誉证书即可以证明其在行业类的口碑及项目执行的整体评价,故本项不作修改。
质疑4:评分项中“二、技术部分”第3项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需体现该人员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具有10年或以上”?
答疑4:评分项中“二、技术部分”第3项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修改为“需体现该人员从事第三方招标代理工作10年或以上的相关社保信息”。
质疑5:评分项中“二、技术部分”第3项拟安排的项目团队负责人“需提供采购师证书”的问题?
答疑5:人员相关证书的设立是对投标人相关人员采购代理业务能力的考查,故本项不作修改。
请各投标人据此答疑文件和项目原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深圳实验学校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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