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9月11日
关于从本学期开始统一佩戴深圳实验学校校徽的通知
各位同学及家长: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经研究决定,从本学期开始,我校各部学生将统一佩戴实验学校校徽。校徽由学校统一发放,由家长缝制到校服规定的位置,校服徽标式样、缝制位置及标准色详见附件。
从9月15日开始,穿着未戴校徽校服的学生,将不得进入校园。请各位家长积极配合。
深圳实验学校
2009年8月30日
备注:
深圳实验学校校服徽标样式、缝制位置及标准色请调阅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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