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9月11日

关于从本学期开始统一佩戴深圳实验学校校徽的通知

 

关于从本学期开始统一佩戴深圳实验学校校徽的通知

  各位同学及家长: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经研究决定,从本学期开始,我校各部学生将统一佩戴实验学校校徽。校徽由学校统一发放,由家长缝制到校服规定的位置,校服徽标式样、缝制位置及标准色详见附件。
  从9月15日开始,穿着未戴校徽校服的学生,将不得进入校园。请各位家长积极配合。
              
                         深圳实验学校
                         2009年8月30日



备注:
  深圳实验学校校服徽标样式、缝制位置及标准色请调阅附件



附件: 200991175326010101关于校标.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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